哈啰胖

别看了 没有粮 有钱的话来约点稿子吧

TIME and ETERNAL

太棒了wodema

暮天钟 叫我暮哥哥:

  《寻找时间的人》设定。彩蛋在文末,注意查收。私设如山。可以考虑不看彩蛋二。
  是个构思了很久的脑洞。不管你有没有看过这本书,我都希望你能看看这篇文——或者直接去看看那本书。
  向凯特·汤普森致敬。
  
  
  在那个连时间都凝固的地方,雷狮幸运地遇见了他的爱人。
  
     
  爱尔兰是个好地方,每天都有音乐和酒。
  
  如果没被仇家找到的话,那就更好了。
  
  雷狮从三楼一跃而下,头巾与风衣飞扬。
  
  其实他并不介意正面上——但雷狮再怎么狂妄也有自知之明。一对十,尤其是武器上还不占优势,怎么看自己都会落于下风。
  
  最明智的选择是避其锋芒。
  
   他推开路边某个人家的窗户,撑着窗沿蹦进去,姿势娴熟。然后在地上摸索了会儿,掀起块地板,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
  
  那是一个小地窖。
  
  雷狮合上地砖,摸出个打火机,按下开关。
  
  那个银色的小东西喷射出三四十厘米长的火焰——或者说是光剑。都彭重型钢音打火机,十分符合雷狮的奇特审美。
  
  ——出身贵族,爱好是撸串喝啤酒成年后还穿着儿童卫衣的审美。
  
  在地窖中点明火是十分不理智的行为,虽然雷狮没准备躲多久,他还是尽快熄了打火机——这个打火机太耗氧了。
  
  爱尔兰的地宫很多,但现在很多都被封了。这应该是个私人的,他无意间发现了,便迅速出手购买了这套房子以备不时之需。
  
  黑暗总是会给人带来安全感。雷狮放松了些,估摸着墙的位置坐下。
  
  他的背并没有成功靠到墙上。
  
  未知的黑暗带给人的从来只有不安。
  
  他从兜里捞出打火机点燃,却没有看到光。
  
  但在他猛地坐起身后,细锐的焰火仍在燃烧着。
  
  雷狮看向身后的那堵墙。
  
  他试探着触摸它,手却没入了墙壁,收手,上面没有一点儿痕迹。
  
  对了,他刚半个身子都过去了,也没啥事嘛。
  
  异度空间?不同维面?雷狮没怎么犹豫,大致感受了下那个“入口”的范围后,拿着火机走了进去。
  
  好奇心害死猫。
  
  对了,狮子算猫科动物吗?
  
  
  里面依旧是一片漆黑。但进入后有一种莫名的舒适感——好像一切的焦虑与紧迫都消失,他可以尽情荒废时光。
  
  但该有的警惕不能少。
  
  雷狮攥紧腰侧的刀柄,缓慢前行。
  
  隧道不长,很快便见到了光。
  
  雷狮经过最后的犹豫,踏进了那个未知的世界。
  
  
  景色很美。
  
  没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是草地蓝天灌木白云。太阳明晃晃悬在天上,却没什么灼人的温度。
  
  远处有低矮的建筑,以雷狮一点四的视力看来,那些建筑糟糕到了极点——没有任何美感,甚至不能称呼它们为房子。
  
  他慢悠悠地向那儿走着,手无意间松开了刀把。
  
  房子应该是有人居住的——周围有篱笆,还有东一只西一只散落着的单只袜子。
  
  大概是当地的某种习俗?
  
  那些怪异的建筑从他眼前掠过,又迅速被他遗忘。雷狮听到了一点隐隐约约的乐声。他跟着音乐走。
  
  脑中忽然出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故事。
  
  吹笛人驱走老鼠……然后带走了城中的孩子……
  
  他会被带到哪里去?
  
  但雷狮现在不想思考。
  
  这种状态很好,很安逸,让他感到舒适。
  
  然后他见到了他到这里后的第一个……智慧生物。
  
  那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盘腿坐在草坪上,抱着一把小提琴,正在往弦上擦松香。
  
  男孩抬头,冲雷狮笑。
  
  “啊……你好啊,外来者。”
  
  外来者?他怎么知道我是外来者?
  
  “你好,我叫雷狮。”
  
  几乎是下意识的礼貌回复。
  
  “你想去镇上吗?”男孩跃起,抓着小提琴走到他身边。“我可以带你去……对了,在下名为安迷修。”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把那句话说出口了。“你可以称呼在下为……最后的骑士。”
  
  骑士?这里是爱尔兰不是凯尔特。雷狮想。
  
  “欢迎来到永恒的青春之地——奇纳昂格。”安迷修稍稍领先雷狮半个身子,以近乎吟诵的声音向他介绍这里。
  
  “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安迷修似乎有点疑惑,但他脸上仍带着得体的微笑。
  
  雷狮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些失礼,但安迷修好像并不怎么在意。
  
  “嗯……我们在这里就是永恒的。”
  
  他很快岔开了话题。
  
  “你会什么乐器吗?”
  
  “当然……吉他和口琴。”
  
  “那太好了!”安迷修笑了起来,好像这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我们的吉他手走了很久了。”
  
  “看发色……你是从东方来的吧?我们这里也有个东方的小姐呢!她见到你一定很高兴。”
  
  乐声越来越清晰。
  
  “我们到啦!”安迷修乐呵呵地宣布,然后丢下雷狮跑进那个小团队。
  
  那里有上十个人围成一个大圈,演奏着不同的乐器,两三个人在圈中跳舞。
  
  曲调有些耳熟,但他确定自己没听过这种形式的奏法。或许是一种变体——音乐是可以不断改进的,流传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变化。
  
  安迷修架起小提琴加入演奏。在集体演奏的中途冒昧地插入一种乐器本来应当是不礼貌且十分困难的,但他就那么随意地,或者说轻易地迅速跟上了节奏,并完美地融入其中。
  
  雷狮盘腿坐下,大致扫了一眼那些人,找到了安迷修说的那个东方女孩。
  
  这里的人大多穿着奇异的服饰,除去那个叫安迷修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之处外,其他人都穿着上个世纪,或者上上个世纪的服装。再久远点的雷狮也不认识。像是什么cosplay或者化装舞会。
  
  那个女孩混在其中很突兀,黑色长发已足够显眼,那身粉色的衣服——也许是汉服,雷狮不大懂,只知道这看起来很像中国古代的服饰——在西式风格中很特别。
  
  她拿着一个同样突兀的乐器——可能是竖琴?但雷狮觉得她应该拿一件中国的乐器才对。
  
  那支乐曲结束了,他们三三两两离开。那个女孩挽着一个蓝绿色长发的姑娘路过,有些诧异地看了雷狮一眼。
  
  “外来者?”
  
  “哇……真是少见呢。”
  
  她们似乎对雷狮不怎么感兴趣,也不害怕雷狮对这里的居民产生威胁,只是单纯地对雷狮的出现感到意外。
  
  两个女孩走开了,雷狮愣在原地。
  
  他听清了她们接下来的对话。
  
  “上一次出现外来者是什么时候来着?”
  
  “有三百多年了吧……就是……那个人啊。”
  
  “这么久了啊……”
  
  三百多年?
  
  雷狮希望自己是听错了。
  
  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些奇异的服饰就说得通了。
  
  活了三百多年……不,甚至更久的人,真的是人吗?
  
  安迷修走了几步,似乎想起来那个外来者了,东张西望了会儿后找到了雷狮。
  
  他从一个看起来还算像样的房子中拎出一把吉他,小跑着递给雷狮。
  
  “如果可以的话……明天请加入我们吧?”
  
  雷狮微微颔首,虎口朝向左腰侧,右臂肌肉紧绷,长袖下隐隐能看出流畅的线条。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就是人啊?”安迷修有点儿懵,“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大概就是……我们不会老?”
  
  雷狮皱眉:“你们为什么不会老?”
  
  “因为这里是奇纳昂格啊!”安迷修似乎明白了什么,对着他有些抱歉地笑。“这里是永恒的青春之地,时间不会流动,一切都是永恒的。”
  
  “只限这里?”
  
  “是的,只有这里——如果我现在离开这个地方的话,疾病和衰老一样会拥抱我,只需要一把刀——我上次出去的时候你们是不是也有枪了?——就能杀死我。”
  
  不会流动的时间……?
  
  雷狮放松右臂,接过那把吉他。
  
  “我想我懂了……但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好啦,那你就这么认为吧。但我觉得你应该相信我,在这里,一切都是永恒的,真的。”
  
  
  雷狮迅速融入了这个团体。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这里的人没有任何警惕或者担忧,他们的生活中似乎只有音乐和酒。
  
  就像爱尔兰。
  
  雷狮每天对这里都会更了解。
  
  你完全可以浪费时间了,不对,应该说,享受生活。
  
  反正无论过去多久,太阳永远都在正上方。
  
  但雷狮似乎隐隐约约记得些什么。
  
  有一个穿绿衣服的小男孩……冲动好战的金发男人……还有别的什么。
  
  下一秒,他便抛开这些思绪,把注意力集中到琴弦上。
  
  跟他们演奏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雷狮不想出什么差错。
  
  说起来,上次那个姑娘叫凯莉——不知道一个东方人为什么要叫凯莉。她拿的乐器居然是箜篌。
  
  安迷修当时费了好大劲才生涩地说出那两个字的中文。
  
  说起来,这里应该没有比安迷修更中二的人……或者说仙族了。
  
  他居然有两把弓,一蓝一黄,说是哀悼时用蓝色,欢歌时用黄色。但雷狮来这里这么久了,从来没见过他用蓝色。
  
  对啊,这里这么美好,连时间都凝固,有什么负面情绪会出现呢。
  
  进来之前……自己过的什么日子来着?
  
  反正,要计算着一分一秒的日子太痛苦了。
  
  永恒之地中,只有永恒。
  
  但潜意识在叫嚣。
  
  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没有什么……
  
  去你妈的。反正我希望这一切都永恒。
  
  
  “既然你们是仙族只是因为居住在这里……那岂不是所有进来的人都能被称为仙族了?”
  
  “哈哈,怎么会?我们还是多多少少会一点法术的。”
  
  “比如?”
  
  “比如……嗯,我现在就可以把你变成一头狮子。”安迷修歪着头看他,眼中盛满笑意。“对,就是那种长鬃毛的,一口獠牙的四足动物。”
  
  说完,他自己就先笑出声了。
  
  “不过我不会那么干啦!”
  
  雷狮觉得自己是被戏弄了。他笑着翻了个白眼,掀开嘴唇装模作样要咬安迷修。
  
  “如果你把我变成狮子,我就一口咬断你的喉咙!”
  
  似乎进入这里后,他变幼稚了不少,可能是这里的人影响了他,也可能是他……天性如此。
  
  In fact,这只是因为时间停止后大脑处于休克状态。没了那么多弯弯绕绕,一切都是最原始的状态。
  
  他不介意跟安迷修开个幼稚的玩笑。
  
  “那没用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永恒的。就算你在外面一身伤,心脏都被摘掉,血管全部断裂,进来的那个瞬间,你就获得了永生。当然,前提是你不出去。”
  
  他说出那些残忍的话时是那么自然,好像那些景象他早已习惯。
  
  但这里的人不应该是纯洁真挚不接触外世所以连半点心机都没有的吗?他们甚至没有接触过死亡。
  
  雷狮摇摇头,抛开心中的怪异感。
  
  “但你们也不过是凡人。”
  
  安迷修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有个人应该符合你心目中的仙族的形象……我带你去见他吧!”
  
  雷狮仔细回想了下,确定那个总管事丹尼尔见他的时候告诉过他,这里的人都已经和他认识了。
  
  那那个人是谁?
  
  “走啦,说起来我也很久没见过他了呢。”安迷修蹦起来,拍拍身上的灰,拽着雷狮的衣袖往前走。
  
  
  那片土地出人意料的荒芜。
  
  唯一的点缀大概是那个金黄的身影。
  
  小小一只,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但这里人的外貌并不代表年龄——比如那个长相甜美可爱的叫安丽洁的小姑娘,看起来有点天然呆,一问年龄,竟是有千岁余了。
  
  不过在这里,一千年和一年,或者一分一秒差不多。
  
  男孩两颊甚至还有一点婴儿肥,脸上有个黑色五角星的小贴纸。他膝上放了根黑黄相间的长笛。
  
  哦老天,那可真像个路障棍,雷狮想。
  
  安迷修放轻了声音:“那是我们的王。”
  
  安迷修的声音有些缥缈,像是从天边传来的。他缓慢地讲述着一个漫长的故事,雷狮安静地听着,那个男孩的长围巾随风轻轻扬起,他一动不动,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望着远方,睁着那双金色的,坚毅的,带着一点点悲伤的眼。
  
  “上一次从外界无意间跑进来的人叫格瑞……那似乎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在这之前也有外来者,但有些离开了,有些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比如凯莉小姐。”
  
  格瑞也会弹吉他,他弹得像你一样好。他看外表是那么冷静自持一个人,谁都没想到,真的,他的乐声竟然是那么,唔,疯狂。”
  
  我们有着无尽的岁月,陪伴我们的只有音乐和酒,所以我们对音乐的研究应该是世界上最棒的。那些作曲家们的乐曲都是从我们这里流传出去的,如果你们去问他们,他们一定会承认的。但我们允许他们把音乐带出去,我们很乐意。”
  
  你在爱尔兰一定听说过仙族偷换孩子的事情。那是真的。我没有干过那种事儿,我坚守自己的骑士道。啊好吧,我也找不到愿意为我生孩子的小姐……但有人这么干。你想,这里时间是静止的,所以永远不会有新生命诞生。我们想要孩子必须要到外面去。孩子生下来后,总不能一直让他保持着年幼的状态,所以要让他们到别人家里去。”
  
  我们当然很爱我们的孩子,所以一定要把他们寄托到一个家境很好的,且善良的家庭。他们往往是孩子刚出生,正处于父爱母爱泛滥、恨不得把世间一切献给孩子的父母亲,我们就偷走他们的孩子,放上自己的,然后把别人家的孩子放到孤儿院,或者别人家门口。”
  
  这种行为很自私……我承认。孩子们长大后会自己离开那里,回到奇纳昂格。就像候鸟永远都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一样。一般情况下是在十八九岁,甚至二十多岁回来,但他,嘉德罗斯,在九岁的时候就回来了。”
  
  他并不是最年长的,但他绝对是法力最强的。他修复了大多数漏洞,降低了奇纳昂格被发现的几率,并每日维护一遍结界,让它更加坚固。而且他的竖笛吹得好极了,它能让我们所有人迅速进入欢乐的状态,他从前是个有些狂妄,但是很活泼的男孩儿。毕竟他进来的时候就只有九岁。”
  
  我是不是扯远了……我们继续说格瑞吧。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格瑞是干什么的,但他从一个十分隐蔽的漏洞中进来时,看起来糟透了。他的眼睛和你一样是紫色,不过你的眼中有星辰与大海,他的眼中……是冰原。”
  
  他拒绝相信我们任何人,日复一日地在房间中躲着,独狼一般舔舐着自己的伤口——这只是比喻。但他最终还是相信了我们的话,他掩住伤口,尝试着学习微笑与各种舞步。嘉德罗斯很喜欢他,总是缠着他给他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格瑞有时候看起来很不耐烦,但他还是会给他讲故事,各种各样的,甚至编给他听。”
  
  嘉德罗斯也会让他和自己比赛,但是长笛和提琴怎么比?他只是在别扭地示好罢了。每次格瑞和他比完,都会承认是他赢,于是他就让格瑞讲故事……又是讲故事。我想他并不是想听什么故事,他就是想让格瑞和他玩儿。或许他之前待的那个家中,他的父母总是会给他讲故事。所以他只会让格瑞给他讲故事。”
  
  我不知道他的过往,但我确定,就算他以前生活在冰天雪地中,冰雪也一定融化了——嘉德罗斯是个小太阳啊。没有谁能抗拒得了温暖的诱惑,哪怕是雪人。”
  
  但他一定背负了很多,那些责任在他进来之前几乎压垮了他。他曾经给我说过,他总会想起两个黄色头发的人,那似乎是一对姐弟,还有滔天的战火与双亲……”
  
  所以他离开了。”
  
  但他留下了自己的吉他。”
  
  他大概是想给嘉德罗斯一个念想,他也承诺我们一定会回来。但是……在这里你所经历的一切出去后都会被忘记,脑中只会有碎片式的记忆,同样,你进来后也会忘记外面的事。所以很多人出去后就再没回来过,外面的恋人们一方回来后,就再没出去过。于是就有了负心人。等到有一天他们终于激活了那部分记忆,赶出去后,只能找到爱人的墓碑,或者什么都找不到。”
  
  格瑞大概也忘记了一切,所以他再也没回来过。但我有时侯想,他当时身上的伤那么重,可能出去后根本撑不到他找到那些人或者复仇,那只是他给自己的枷锁。但没人阻止得了他。”
  
  于是嘉德罗斯就一直在那里等啊,等,他打开了爱尔兰所有的漏洞,每天都在格瑞离开的那个地方守着,希望格瑞有一天会回来给他讲新的故事。”
  
  他已经很久没有吹过长笛了。”
  
  安迷修说了很长一段话,说完后,雷狮和他都沉默着,看着荒原上的那个孩子。
  
  哪怕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时间流速不同,这里的一天大概也相当于那里的很多天——甚至好几个月。三百年……就算格瑞出去后没死,漫长的时间也会带走他。
  
  雷狮忽然想起一件事。
  
  在原来的世界中……有人等待他吗?
  
  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让他有点慌张,但来不及过多思考,安迷修已经起身离开了。
  
  “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回忆实在是一件太耗费体力的事。
  
  他跟上,开口,试图打破这种有些压抑的气氛。
  
  “你出去过吗?”
  
  “当然。我进来的时候只有十五岁,在外面断断续续经历了四年的时光……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我今年是十九岁。”
  
  “那……你还记得些什么吗?”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我每次都会带一个日记本,在最后一页提醒自己回到奇纳昂格。但有些时候我会弄丢它,所以现在只留下两本——本来是有四本的。”
  
  “介意给我看看吗?”
  
  “当然不。等回去后再说吧?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翻开它们了……”
  
  
  雷狮有点讨厌那两本日记。尤其是第一本紫色封皮的。
  
  里面那个叫布伦达的人……性格和他完全相反,但在日记本中夹着的一张钢笔素描中,他清晰地看到,那个人有着和他一样的脸庞。连头巾都十分相似,只是多了三个字母。
  
  或许安迷修对他那么好的态度……只是因为这个人?
  
  还有那本红色封皮的,应该时间比较晚。大概就是他所说的“我们上次出去时你们是不是有枪了”的那次,安迷修在里面遇到了一个叫艾比的小姑娘跟一个叫埃米的小男孩,那是一对姐弟。
  
  怎么全天下人都有弟弟……
  
  他是不是也有一个来着?
  
  安迷修的文字温柔到了极点。上一本还带着刀光剑影,这一本便只有小心翼翼的呵护与贯穿全书的骑士道。
  
  雷狮莫名其妙对几个早已作古的人产生了恶感。
  
  如果安迷修只记得他就好了。
  
  然后他一抬头,看到了红着眼眶的安迷修。
  
  他手里抱着那本紫色封皮的日记。
  
  他说,雷狮,你出去吧。
  
  我想起来了,你和他真的很像。
  
  我见过小时候的你——你有一个弟弟,很乖,很可爱。
  
  他现在肯定特别着急。
  
  布伦达也会希望你出去的。
  
  我曾经是他的骑士,然后我对很多人行使了我的骑士道。那个总喜欢往外跑的雷德告诉过我布伦达回来了,我出去,找到了你。
  
  但你不是他,你就是雷狮,独一无二。
  
  我这次不能因为自私留下你了。
  
  不过没关系雷狮,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永恒的,我会记住你……
  
  雷狮咬着牙笑着把书和吉他扔到地上。
  
  他起身,第一次吻了安迷修。
  
  “安迷修,我不相信什么永恒,我不是布伦达,我是个恶人。我只相信攥在自己手里的。”
  
  安迷修蒙着水汽的眼睛很好看。
  
  笨蛋。星辰大海也会向往森林。
  
  “别那么死板地信奉什么骑士道嘛,偶尔任性一下。”他用唇摩挲着安迷修的耳垂,看着它一点点变红染上一点艳色。
  
  “比如说……留下我。”
  
  
  雷狮想,他都这么说了那个傻逼骑士怎么还是摇了摇头。
  
  他明明那么不舍,却还是要推开他。
  
  安迷修真的哭了出来。
  
  是那种安安静静地,无声地落泪。
  
  “雷狮……”有些哽咽,但不算明显。
  
  “已经来不及啦……”
  
  这里本来是由一层薄膜保护着的,但有一个黑洞出现了——
  
  它不断扩散,一点点吞噬着这里,破坏了这里的密封性。嘉德罗斯曾经试图与它抗争,但不管是他还是他们所有人一起上,都对那个黑洞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于是他们只能迁徙,嘉德罗斯维持着时间的稳定。反正这个世界很大,而他们人很少,总有一块地方能让他们居住。
  
  但这只是暂时的。
  
  “仙族就要消失啦。之前已经有人离开这里了。这个世界原来很大很大,像你们的世界一样大。我们的成员也很多,当然,还是比你们少。现在留下来的都是想等到最后一刻再走,或者说……不走。”
  
  “那……嘉德罗斯走不走?”
  
  “他每次迁徙时都会把那片地保存下来一起挪走——哪怕最终还是会被吞噬,最起码能晚一些……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走。我猜……不会吧。”
  
  “那你呢?”
  
  其实这个问题才是他比较担心的。
  
  “我……?我还没想好。”
  
  “雷狮……你来的太晚了……也许我应该早点出去找你。我们的时间不多了。真的。”
  
  雷狮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第一次感到时间的紧迫感。
  
  “但它还没来,不是么?”雷狮不着痕迹地把那本日记从安迷修怀里抽出来,放到一边。“重新记一本吧……我们以后出去了可以用它恢复记忆。”
  
  安迷修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扬起头冲他笑。
  
  “好啊。”他说。
  
  
  他们真的开始记日记了。
  
  日子还像之前一样过,人们笑笑闹闹,好像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漠不关心。
  
  但雷狮看到,不少人都已经准备好离开了。仙族离开只需要一个念头,但人类必须通过那些漏洞。
  
  但他们选好了,就会去告诉嘉德罗斯,然后嘉德罗斯会给他们打开一个“门”,并把出口设置在他们想去的地方。
  
  雷狮决定还是从他进来的那个地方离开,安迷修同意了,说会陪她一起走。
  
  日记没有日期——嘉德罗斯保持着这里的密封性,时间依旧是凝固着的。
  
  他们把记日记的第一天,也就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记为一日。用紫色和绿色的笔分别代表雷狮和安迷修。
  
  “五日。今天亲了笨蛋骑士,他的脸比书上的果子还红。(紫)”
  
  “五日。雷狮才是笨蛋,树上的果子明明是橙色的。(绿)”
  
  “十四日。凯莉小姐的箜篌太好听啦。她准备和安丽洁一起到中国去。听说那里是一个很美的国家。(绿)”
  
  “十五日。不准在我们的日记里提别的人!(紫)”
  
  “二十三日。听说黑洞离这里更近了呢……(绿)”
  
  “二十四日。嘉德罗斯说这是最后一次迁徙了。(紫)(后来划掉了)”
  
  “二十四日。不是说不准提别的人吗?恶党的智商掉没了吗?(绿)”
  
  
  这本日记一直记到两百多日。
  
  黑洞终于来了。
  
  安迷修一大早就感受到了黑洞带来的压迫感。他叫醒雷狮,跑到荒原上。
  
  “嘉——德——罗——斯——”
  
  男孩儿没说话,只是扭头静静地看着他。
  
  “快走——你可以在这里待到最后一秒,但请一定要离开——”
  
  雷狮似乎看到他笑了笑。
  
  “我让雷德和祖玛走了。我不会走的。”他把膝上的竖笛拿起来,垂眸。
  
  “我怕他找不到我。”
  
  “别那么慌张,渣渣。”他眯起一只眼,有些嚣张地笑。“仙族人的脸上不应该出现悲伤与焦虑——”
  
  他吹出了第一个音符。
  
  那真的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乐声。
  
  每个人都听到了。
  
  他们笑着看向安迷修:“嘉德罗斯那个小笨蛋终于想通啦?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那么可爱,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给他讲故事嘛。”
  
  安迷修以微笑回应:“对啊,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外面遇见他呢。”
  
  雷狮莫名有些不安。
  
  安迷修的那个用来欺骗人的笑他太熟悉了。
  
  
  没有人流泪。
  
  凯莉拽着安丽洁跑到一条河边,那是她的“门”。安丽洁想扭头看,凯莉有些蛮横地捂住她的眼。
  
  “快走啦!”
  
  她怕安丽洁一扭头,就会忍不住留在这里。
  
  丹尼尔看着黑洞的逼近,轻轻叹了口气。然后他转身,消失在田野中。
  
  “我大概会去找一个叫秋的姑娘……虽然我多半找不到就是了。”
  
  雷德和祖玛是在笛声消失后离开的。
  
  嘉德罗斯把荒原设置在黑洞来的方向。雷狮知道他已经被吞噬了,但或许……或许他会在最后一刻离开?
  
  “祖玛祖玛,嘉德罗斯大人会去英国吧——格瑞也在英国呢。”
  
  蒙特祖玛看着不断逼近的黑暗,轻轻点了点头。
  
  所有人都离开了,雷狮强忍焦虑,和安迷修在“门”旁边等待。
  
  “走吧。”安迷修轻声说。
  
  雷狮抱起日记本,拉住他。
  
  “好啊,一起走。”
  
  安迷修摇摇头,后退了一步。
  
  “有很多人都进入了黑洞……”
  
  “那是他们!”
  
  “雷狮,我曾经是一名骑士……”
  
  “对,又他妈是该死的骑士道。但我亲爱的骑士先生,你应该记住,骑士首先应该效忠于自己的主人!其次才是保卫家园!”
  
  
  雷狮抱着日记本站在原地。
  
  安迷修用口型比了个“快走”。
  
  你都不走,我为什么要走。
  
  你有自己的生活,外面有人在等你回家。
  
  你应该和我一起回家。
  
  “雷狮,快走。听话。”他看着雷狮,轻笑。
  
  “我不会消失的——真的。”
  
  “我在你的记忆中应该是永恒的。”
  
  安迷修架起小提琴。
  
  雷狮看到他用了凝晶——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安迷修用凝晶。
  
  他拉动琴弦。
  
  是《葬礼》。
  
  黑洞将要吞噬这里了。
  
  他看到蒙特祖玛回来,和安迷修点头示意,然后走进黑洞。
  
  雷狮后退一步。
  
  他听到《葬礼》和时间在低沉而缓慢地流动。
  
  “快走,雷狮。”
  
  “记住我。”
  
  “记忆是永恒的。”
  
  我当然会记住你。
  
  雷狮最后看了他一眼。
  
  你将会永恒。
  
  他沿着来时的通道飞奔,手里抓着那本日记。
  
  安迷修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隧道中,放下琴,缓缓挥手。
  
  铺天盖地的黑暗吞噬了一切。
  
  
  雷狮坐在地窖里,揉了揉太阳穴。
  
  那群人应该走了吧……?卡米尔估计已经在找自己了……
  
  他走出地窖,确认外面没人后慢悠悠走回家。
  
  卡米尔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开门声后抬头。
  
  “大哥?佩利和帕洛斯已经把那些人解决了……您手里拿的是什么?”
  
  雷狮回神,看了眼那个紫色的厚本子。
  
  他刚一直拿在手上来着,但他居然完全没注意到。
  
  第一页。
  
  “一日。把笨蛋骑士弄到手了。(紫)”
  
  “一日。雷狮这个混蛋,怎么用词的?应该是‘雷狮和安迷修在一起了’!(绿)”
  
  他一页一页翻动着,记忆如潮水般复苏。
  
  “二百三十四日。外面的世界很美好,安迷修,你一定要和我一起去看看。(紫)”
  
  “二百三十四日。好啊。(绿)”
  
  “二百三十五日。今天是离开的日子呢。(紫)”
  
  “二百三十五日。抱歉。(绿)”
  
  
  安迷修你这个骗子。
  
  我当时怎么就没看到最后一面呢。
  
  
  “大哥,您……”
  
  “卡米尔……我把我喜欢的人弄丢了。”
  
  “啊……?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概是,一天前吧。”
  
  卡米尔:???
  
  
  
  
  
  彩蛋一号
  
  雷狮沉默着走上二楼。
  
  他看到安迷修坐在他的房间里给小提琴擦松香。
  
  安迷修看到他了,抬头笑笑。
  
  “雷狮,想不到我在你心里,真的是永恒的呢。”
  
  
  
  彩蛋二号
  
  然后安迷修像个肥皂泡一样碎裂消失了。
  
  那里空空荡荡。
  
  是了,雷狮想起来了。
  
  他不相信永恒来着。
  
  
  
  
  
  
  
  
  快万字啦……第二次写这么长的呢hhhh,上一次还是追风来着,果然我写刀比较长。
  好久没更了,你们还记得我吗……作业好多呜呜呜,电路图杀我呜呜呜,二次函数杀我呜呜呜,你们谁来教教我怎么花并联电路啊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呜呜。
  原著《寻找时间的人》是甜甜的he来着。
  好像有很多《……的人》,just like,《偷影子的人》,《追风筝的人》,还有啥我也不知道辽,我读的书太少了。
  祝我月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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